关于开展2018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马金广发布时间:2019-01-16浏览次数:868

各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她们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凝聚智慧和力量,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实现学校又快又好发展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滨州学院2018年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拟在2019年“三八”妇女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一)三八红旗手15

(二)三八红旗集体5

(三)妇女工作先进个人5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政治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妇委会)和本分会部署的各项任务,支持和关心女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热心为女教职工服务。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根据上级妇联组织关于评选三八红旗集体的规定要求,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职工应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

2. 单位成员整体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优良,师生评价好。

3.具有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体现新时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学校妇委会、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和关心女职工工作。

(三)妇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意识强。主动配合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围绕部门中心业务做好妇女工作。

2.工作责任感强。积极开展活动,为女大学生成长,女职工岗位建功提供多方面的帮助。

3.  服务意识强。密切联系妇女,积极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及时把党组织的关怀送到妇女群众中,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认可。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推荐候选人

2.评审委员会评审

3.公示

四、评选要求

1.各分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推荐人的材料真实,确保推选的先进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每分会推荐三八红旗手1名,妇女工作先进个人1名,三八红旗集体根据具体条件视情况推荐。

2. 近三年内已经当选的先进集体、个人或家庭如本年度没有特别突出的事迹,原则上不再推荐。

五、材料报送

请于2019227日前将《滨州学院三八红旗手推荐表》(附件1)、《滨州学院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附件2《滨州学院妇女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报校工会妇女工作部(行政北楼506室),同时将电子版的推荐表、集体工作照片(1张)发至邮箱bzxyngb@163.com.

联系电话:3190036(88036),联系人:刘

附件1    《滨州学院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附件2    《滨州学院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附件3    《滨州学院妇女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zip

 

 

 

 

滨州学院工会(妇委会)

 201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