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更好发挥女教职工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展现广大女教职工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爱岗敬业、创先争优,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工作中,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
4、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妇委会)和本分会部署的各项任务,支持和关心女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热心为女教职工服务。
(二)三八红旗集体
1、原则上女教职工占本单位(部、室、科)职工总数60%以上(含60%)。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
2、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岗位职责清晰,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在学校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3.集体成员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教学质量好,科研成果突出,管理服务水平高,具有奉献精神。
4、积极参加学校妇委会、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和关心女职工工作。
二、评选要求
评选表彰三八红旗手、红旗集体是激励全校广大女教职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今后更好地宣传和推荐我校妇女杰出人才的基础性工作。各分会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每分会推荐三八红旗手1-2名;三八红旗集体根据具体条件视情况推荐。
三、评选名额
三八红旗集体3个;三八红旗手30名;学校拟在2017年三八节前表彰。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17年3月1日前将《滨州学院三八红旗手推荐表》(附件1)、《滨州学院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报校工会妇女工作部(行政北楼506室),同时将电子版的推荐表、集体工作照片(1张)发至邮箱bzxygh@163.com,联系电话:3190036(88036),联系人:刘明。
滨州学院工会(妇委会)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
滨州学院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学历学位 | 政治面貌 | ||||||
职称 | 毕业学校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主要获奖情况 | ||||||||
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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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学校工会(妇委会)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2
滨州学院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人数 | 其中女性人数 | ||||||
负责人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邮编 | 联系电话 | ||||||
主要获奖情况 | |||||||
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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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学校工会(妇委会)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