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服务手册》所需提供材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4034

办理《生育服务手册》所需提供材料

 

要求:《生育服务手册》必须孕前办理,怀孕当月上报。

一胎:

新婚: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3、孕前优生优育监测单。

二胎:

初婚: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3、一胎出生医学证明;

4.孕前优生优育监测单。

再婚: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把婚史、子女出生情况、判给谁均写清楚);

3、孕前优生优育监测单;

4、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判决书(协议书)离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双方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未生育方,提供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未生育证明。

收养: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3、孕前优生优育监测单。

4、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或合法收养证明;

 

提示:办理《生育服务手册》,第一步先到学校计生工作部(学校办公北楼508)开具婚育证明;第二步到滨城区计生局(黄河八路渤海七路向东500政和街)进行孕前优生优育检查;第三步携带所有材料到彭李街道办事处大厅(黄河六路渤海九路路北)办理证件。

 

                                                          校工会计划生育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