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育龄妇女头像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1-02浏览次数:235

各系院、各部门计生信息员:

接彭李办事处学苑社区计生部门通知,定于201393日(星期二),来我校对已婚育龄妇女头像信息进行采集录入,望各单位计生信息员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积极配合。

一、采集对象

我校管理范围内已婚至48周岁的育龄妇女。

二、时间地点

201393日(星期二),上午9点至下午6点,学校后勤楼工会二楼会议室(210室)。

三、注意事项

1、采集录入信息时,育龄妇女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如错过集中采集时间,本人需到彭李办事处学苑社区进行补录。